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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宝应县社强化“供农合作”推进基层社建设
发布日期:2017-10-31 浏览次数: 次 字体:【

为重振供销社雄风、增强供销社的社会影响,扬州宝应县社根据上级社要求,利用财政引导资金重建新型基层社,在重建过程中,积极寻求与县农委及乡镇农服中心的合作,重建工作取得明显效果。

一是借镇政府行政推动力、资产等优势,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资金作用,按照“六有标准”,共同打造新型基层社。

二是整合为农服务资源,聘请乡镇农服中心主任兼任基层社主任,由农服中心下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承担为农服务工作,同时,通过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申请国家财政资金,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。这样既可以发挥农服中心主任自身的工作优势,还有供销社赋予的工作条件和政策。

三是推进“社村共建”,将“村两委”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有效结合起来,双促进双发展,基层社的群众基础作用不断显现。(扬州宝应县社 伍泓 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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